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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被申请执行,公司被申请执行的后果

公司强制执行法人会被限制。公司被执行,法定代表人会受到以下影响:

公司被申请执行,公司被申请执行的后果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1、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,包括禁止乘坐飞机、列车软卧;

2、实施其他信用惩戒,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;

3、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,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。

1、需要协助调查、接受谈话及公司财产申报等;

2、面临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、限制出境、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被执行人为单位的,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。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。”

根据此条规定,单位为被执行人时,法院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。

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,一般会通知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谈话,单位为被执行人时,单位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被传唤的范围,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,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,但鉴于目前法院工作繁重,拘传这一措施应用不多,不乏有申请执行人半强制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的情况。

在被执行人拒绝报告、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,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予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这里的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
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。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、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。

1、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;

2、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、权利承受人;

3、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;

4、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;

5、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,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;

6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被执行董事会被限高吗做出的相关回答,希望可以帮助到您。

【法律依据】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》第三条

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:

(一)乘坐交通工具时,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

(二)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;

(三)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

(四)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

(七)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

(八)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;

(九)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、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。

被执行人为单位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、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。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,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。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,应予准许。

1、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主动申请解除,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。接到申请以后,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。一旦申请成功,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。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,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,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,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-3年。纳入期限届满以后,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。

2、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果如下:

3、公司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: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;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,向政府相关部门、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,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政府扶持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、资质认定等方面,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;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,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。

4、综上所述: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,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,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,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。

5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

6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:

7、(一)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;

8、(二)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;

9、(三)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,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;

10、(四)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,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;

11、(五)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,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;

12、(六)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。

1.公司被指名履行义务,即企业被列为被执行人。

2.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,并且接到人民法院的书面通知协助执行,他们都有责任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。

3.任何无故推托、拒绝或妨碍执行,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,都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
4.债权人、债务人和案外人如果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或行为不当,可以提出执行异议。

5.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,要消除被执行人名单,需完成对法院判决书的执行。执行完毕后,法院会从名单中删除相关信息。

6.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,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,这些情形包括:已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或已执行完毕;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;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且法院同意删除;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经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无有效财产线索;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中,法院依法中止执行;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。

7.对于有纳入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,不适用上述规定。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,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。

8.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情形下被删除失信信息后,再次符合规定情形之一,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9.在依照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的六个月内,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法院不予支持。

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和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,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。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当公司被强制执行,但公司没有钱的情况下,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;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。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,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。

法律分析:1、如果被执行公司能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的,则一般不会对公司及法人产生什么影响。 2、如果不自觉履行的,法院可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并处分被执行公司的财产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。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。人民法院查询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。人民法院决定扣押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财产,应当作出裁定,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有关单位必须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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